对外贸易合同中,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条款是十分重要的,它关系到贸易的成败和经济得失。出口商品能否顺利地交货履约,进口商品能否保证符合订货的质量要求,以及发生问题时能否对外索赔挽回损失,都同合同的商品检验条款密切相关。
合同中的商品检验条款,一般分为品质数量条款和检验索赔条款两个方面:
品质数量条款是进出口商品品质、规格、等级、包装和数量、重量等具体要求,各种商品、各个合同往往都不一样。品质数量条款是评定进出口商品是否合格的重要的检验依据。有的商品应订明有关的检验标准,或抽样、检验方法,有的商品甚至还要规定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,防止使用不同的标准,不同的抽样、检验方法,或使用不同精度的检测仪器设备,得出不同的检验结果而引起争议。
检验索赔条款是有关检验交货和复验索赔的条款,包括发货人的检验机构、检验时间、检验地点,收货人的复验、复验机构、索赔期限、检验费用,以及仲裁等条款。这些条款一般称基本条款,各种商品、各个合同往往在基本原则一致的基础上,签订基本相同的条款。
进出口业务中,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时,必须十分重视订好合同中的商品检验条款。
|
|